通知公告
 

关于实行合格评估月报制度的通知

2018年09月18日 11:46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确保学校顺利通过2019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决定实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月报制度。具体通知如下,相关资料详见OA:

一、观测点牵头部门(见附件3)报告内容

1、针对所牵头的评估观测点汇报工作进展;

2、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请各部门单位将月报具体内容填入附件1,涉及到的一些数据请填入附件2。

二、其它职能部门报告内容

1、部门合格评估工作进展;

2、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涉及到的一些数据请填入附件2。

三、教学单位报告内容

1、针对所牵头的评估观测点汇报工作进展;

2、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将月报具体内容填入附件1。

评估月报是学校评建工作督查组督察评估任务的重要依据。月报内容将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提交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请各部门单位于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pgc@guat.edu.cn,同时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飞天楼501A3)。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773-2253040.

评建工作办公室

(代章)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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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3-6796557 ;0773-2253040  邮编:5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