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根据学校的建设发展,负责拟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工作计划及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的独立性监测,并向学校、部门单位和教职工反馈教学质量信息,确保持续改进。
3.负责组织、协调审核评估等学校层面的教学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构建和实施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开展评教、教师评学和听课工作。指导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信息员开展工作。
6.负责学校年度统计数据和本科教学平台数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采集、反馈和上报工作。
7.负责分析研究本科教学质量的总体状况,撰写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8.负责组织新设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等专业评估工作。
9.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与管理、纪律与安全管理、文件与档案资料管理、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等工作。
2. 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